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023-04-11 18:16:00 来源:法问网

一般涉及到经济利益的事情往往就是,在案件中最重要的事情。比如说,在夫妻离婚中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那么接下来笔者将为大家揭晓。有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资料图片)

那夫妻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呢?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离婚财产的分割作为夫妻离婚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来讲。大家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寻求我们的专业律师获得最佳的帮助。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夫妻离婚纠纷等方面的困扰,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直接起诉或报警立案,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内容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内容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或网站客服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单方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爱她,就给她有效的婚姻

协议离婚,你需要知道的

标签:

MORE >最新资讯

15037178970

MORE >婚姻法

Copyright 2004-2022 faping.com 版权所有   邮箱:434 922 62@qq.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3000331号-22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