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_环球新资讯

2023-06-20 14:15:17 来源:问法网
一、

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如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图】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5.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

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六种情形: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便可提取本人的公积金。

三、

公积金可以提取几次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几次,与提取情形有一定关系。不同的提取用途,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次数及金额限制也会不一样。比如:

1.购买自住住房;

购房一次性付款:

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购房并使用房贷: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最高不可以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2.建造、翻建、大修;

支持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最高不可以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3.无房户支付房租;

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最高不可以超过年房租总额)。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公积金月冲: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能超过当月房贷应还本息)。

公积金年冲:

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持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冲抵房贷应还本金)。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支持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最高不可以超过该户支付加装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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