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因撤销项目提前解约,该项目员工是否有赔偿金? 每日热门

2023-04-01 08:08:57 来源:法问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资料图】

网友咨询:

我签了1年的合同 从11月开始签的 到现在不满6个月知道要赔偿半个月工资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可以得到赔偿的?公司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倒闭用不用赔偿代通知金? 还有保险怎么处理?

现在知道了公司并不是倒闭,而是我们这个项目他不想做了,是不是性质就不一样了?是不是就变成公司提前解约啊?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鲁超律师解答:

如果不是公司倒闭,那就是属于公司内部经营调整。应该不存在解约的问题,项目不做了,合同期内员工公司应该有另外安排。如果他不安排你新工作而直接提出跟你解约,那就是属于公司提前解约,应该给你赔偿,不满6个月合同期,赔偿半个月工资,保险到解约日止。当然,如果你合同中有约定提前解约的其他条款,就按约定条款执行。例如违约金一类。

鲁超律师解析: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鲁超律师补充: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标签: 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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